新加坡的消费税,即货物和劳务税(Goods andServices Tax),是对进口货物和所有在新提供货物和劳务服务征收的一种税,相当于一些国家的增值税,消费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购进货物或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适用于:在新加坡当地从事提供货物和劳务服务且连续12个月营业额在100万新元以上的新加坡公司;营业额未达到100万新币的纳税人,可以不进行消费税的纳税登记,但也可以自主申请成为GST纳税人,抵扣进项税成本。
自2007年7月1日之后,新加坡消费税的税率为7%。住宅财产的销售和出租以及大部分金融服务可免征消费税。出口货物和服务的消费税税率为零。
注册成为GST纳税人后,公司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每月进行GST申报,或者每季度进行GST申报。 申报完成后,需要向税局缴纳税金的,需在申报完次月进行缴付;涉及税局退税的,税局在收到申报表后在次月退回税金给公司。
